官方再通报18斤榴莲复秤仅8斤,摊主被罚2000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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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24-6-9 01:05:16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6月8日,南宁市西乡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再发游客购买榴莲遇鬼秤通报:6月7日,有网友在网络平台发布“广西路边摊现榴莲鬼秤,8斤称出18斤”的视频或文章。我局立即组织执法人员对该事件进行调查,对当事摊主进行了问询,摊主已承认其存在缺斤少两行为。经立案调查,依据计量法有关规定,我局对存在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行为的流动榴莲摊贩摊主,作出没收经检定不合格的电子计价秤1台、没收违法所得290元并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。
本文源自:金融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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